第(1/3)页 很快。 论坛里又冒出了几个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。 主动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惑。 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定比较特殊,它虽然是行为犯,但在构成上还需要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······」 第一个条件,就是其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,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。 第二个条件,就是其传授犯罪方法时,对被传授者的行为持放任态度,并且希望这种行为的发生,存在主观上的故意。 换句话说。 张三写诈骗剧本给李四。 期间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张三有过对李四犯罪的担忧。 相反。 连续三年。 张三都在鱼给李四提供剧本,完全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。 所以。 秦牧列举出了不同节点的十七个剧本,就是为了左证对方放任这种事情发生,具备主观上的故意。 而秦牧在小破站上传播视频······ 其出发点明显是为了让广大网友们学习法律,不要知法犯法。 且多次在视频中告知广大网友,要遵纪守法,不要钻这些方法的漏洞。 主观上。 秦牧已经表示的很明确了,并非是为了传播犯罪知识。 因此。 即便有人学到了这种方法,用以去犯罪,也跟秦牧无关。 秦牧不会受到任何牵连。 「原来是这样,up想的果然远,学法的人太恐怖了。」 「这年头,真要不懂法的话,说不定分分钟就被人送进去了。」 「学法的人是不会给自己留下后顾之忧的,那这次张三……岂不是又要进去了?」 「跟up为敌,没有好下场的,还好这只是个模拟庭审。」 「......」 网友们唏嘘不已。 对秦牧愈发感到敬畏。 难怪他一直在网上发视频,却丝毫没担心那些方法被犯罪分子学了去。 就算学了······ 那对他而言,也只是多了几个「活生生」的素材罢了。 晋城。 养老院里。 「传授犯罪方法······也能构成犯罪······」 万中元茫然的看着投影屏幕,喃喃自语。 在他的身边。 院里的老人们都在磕着瓜子,讨论着案情。 只不过······ 他们讨论的方向,却是五花八门,稀奇古怪。 「卖剧本这么赚钱?一个剧本好几万?这比我在乡下种田赚钱多了。」 「你们说······老张之前差点被骗的剧本,是不是就是这小子写出来的?」 「咳咳,提醒你们一句,这只是个模拟案件,别太较真了。」 「我听说每个模拟案件的背后,都有原型的······」 「......」 众人并不是很关注法律条文方面的东西。 他们在乎的是有没有热闹可以看,这个热闹精不精彩之类的。 至于所谓的传授犯罪方法······ 他们丝毫不关心,反正他们也一大把年纪了,不太可能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。 「秦牧怕是真的把整本刑法都给背出来了······」 第(1/3)页